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_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报关信息核验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分布式计算机网络的电子商务系统,包括。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商务系统包括,服务器,用于接收客户户端发送的订单信息,根据订单信息生成订单数据,并将订单数据发送给客户端。本发明通过在服务器上实现订单数据的存储、查询、打印功能,提高了系统的灵活性,减少了用户的操作步骤,降低了系统的运行成本。同时,本发明还具有结构简单、易于维护等优点。
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由您企业所在地外汇局进行开通。您在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时,外汇局会同时为您的企业开通系统,并告诉您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中会有您在银行办理的贸易项下收付汇信息,请注意是贸易项下的收付汇,也就是说交易编码以“10”开头,还有转口贸易和境外工程使用物资的收付汇信息。同时,还能查询到您在海关的进出口信息。操作此系统前无需操作其他系统,仅用管理员登陆设定操作员后就可正常使用。
不需要在这个系统里面操作,这系统是给你检测的,和打报告的(预收货款,延期付款什么的)。
二: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外汇局即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外汇管理,是指一国 *** 授权国家货币金融管理当局或其他国家机关,对外汇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的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管制措施。国家外汇局内设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科技司8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并设有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
三: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
登录网址:http://zwfw.safe.gov.cn/asone/WelcomeServlet?code=90000&flag=false
输入机构代码、用户代码、用户密码进去
进【数据查询】选择右侧【货物申报】—【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企业管理信息查询】

一、相关问题
问:您好,请问怎样查询我们公司属于哪一类外汇管理分类,是否可以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
答:企业可登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通过“企业管理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本企业分类结果。
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5年版)》规定,B类和C类企业不得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
二、相关政策节选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印发)规定,新列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企业,需注意如下事项:5、外汇局对名录内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适用便利化的管理措施,对B、C类企业实施审慎监管。
6、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通过货物贸易外汇局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一)A类企业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二)A类企业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三)A类企业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
(四)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五)A类企业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
四: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2、超过90天的收款,即货发出后90天钱未收到的,要要延期收款报告
1、超过30天的预收货款,即是收到货后30天未出货的,要做预收货款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