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还在烧“天地银行”的纸钱?这些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每年到了清明节的时候,很多家庭都要到墓园去进行祭扫活动,表达对祖先、亲人的思念之情,在进行扫墓活动的时候,鲜花、祭品自然是少不了的,还有一个扫墓活动必备的物品就是纸钱,在以前经济不发达的时候,大多数纸钱都只是粗糙的草纸,像这样:

稍微好一点的可能像这样:

随着时代发展,纸钱也是不断推陈出新,五花八门,现在在市场上很常见的一些纸钱长得已经很像真钱了,不仅有汉字,有数字,有编号,有头像,甚至有的还有防伪标志。抬头一般是“天地银行”等等字样,票面有几十块一直到上亿的都有,有的制作精良的纸钱,一眼望上去甚至都分不清真假。

“天地银行”的纸钱
但是,制造、出售这种纸钱,是涉嫌违法的,尤其是直接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纸钱更是如此。
2019年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办法提出,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民币图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的完整图案或者局部图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人民币图样的行为。
第四条 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销售经批准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时,不得滥用许可进行虚假宣传和炒作。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许可使用人民币图样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四条,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未按规定使用人民币图样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条,未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审批机构备案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ー条,未按照许可批准文件核准的范围使用人民币图样、使用人民币图样与申请事项不一致或者未在使用人民币图样时注明规定信息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ニ条第一款,转让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批准文件的。违反本办法第十ニ条第二款、第十四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还有其他法律法规对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案、标准“XX银行”、使用国徽图案的行为做出了禁止规定:
《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等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国徽法》规定,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广告;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私人庆吊活动。
《商业银行法》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换句话说,在祭祀用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对于制造、出售者,依法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对于直接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冥币来说,除了违反人民币图案使用的规定外,还可能涉嫌损害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和名誉,虽然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购买这种冥币并不违法,但是制造、销售、焚烧行为均涉嫌违法,还是应当引起足够的注意。